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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胸科医院院内议标结果更正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胰岛素泵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4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原中标单位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该项目,故决定放弃该项目。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中标供应商(第1候选人):陕西吉晖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更正为:陕西琪颖翔实业有限公司。

原公告的中标金额(第1候选人):21000元,更正为23000元。

其余内容不变

以上信息在西安市胸科医院网站公示。

若对本公示有疑义,请电话联系院纪检监察室。

电话:029-62500311

公示时间:2025年5月31日~2025年6月5日

特此公示

西安市胸科医院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