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整合规范放射治疗等八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陕医保函〔2025〕230号)及《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整合规范放射治疗等八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市医保函〔2026〕1号)文件精神,本次整合规范的放射治疗、康复、麻醉、妇科、血液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泌尿系统等八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适用于我市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价格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限价。其中,放射治疗、麻醉、血液系统、神经系统相关价格项目自2026年4月1日起正式执行。
西安市胸科医院
2026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