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下午,西安市胸科医院邀请了陕西省医事法学会秘书长、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医患关系办主任安富荣来院对全院职工进行《转型时期医患纠纷的预防》的讲座。 安富荣主任详细讲述了国内医患纠纷的现状、中国特色医患纠纷、医患纠纷的处理、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通过丰富的案例及法律知识,大大提高了医护人员防范纠纷、妥善处理纠纷的意识和能力。医院还邀请了安全健康教育网陕西站站长张森老师,张老师围绕“心理压力及应对
点击下载2024年西安市胸科医院部门预算:/ywgk/uploadfiles/file/20240308/20240308152731_7750.pdf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 (一)管理人员。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
一、病案资料是科学档案资料,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在参阅使用时应遵守病案 保管制度。 二、病案保管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病案的完整有序以便于利用。 三、借用后的病案核查有无涂改、损坏、缺页后,才能放回病案架。 四、住院病案不得外借,临床医师到病案室使用病案,由专人提供,不得擅自取阅。 五、保持病案的整洁、有序、及时归档,做好防火、防盗、防丢失。 六、病案具有法律效用,任何人不得泄露给病人
诊疗知情同意是患者行使有关知情权、选择权的具体体现,也是医务人员依法告知的责任和义务。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为了做好医疗行为的告知义务,维护患者和医院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常规告知 即医院常规问题的告知。入院72内小时内完成,经管医师必须与患者进行一次病情、诊疗措施的告知同意谈话,并以书面的形式记录在病程录中。记录内容包括:患者
1、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医疗服务收费。各部门不得自行定价,不得随 意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和分解收费标准等进行收费。 2、加强收费管理工作,实行“三统一”、“两公开”制度。即:统一划价,统一收费, 统一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公开住院患者收费明细表,公开手术室消耗物品及使用特 殊器械收费明细表。 3、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各项新增医疗项目(包括科研所需医疗项目),都应经
1、凡是在医疗护理工作中,由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及护理人员自身等因素发 生的护理工作缺陷,引起患者或家属的不满,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映到科室护士长、护理部 及其他部门的意见,均为护理投诉。 2、护士长应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耐心解释,安抚投诉者。 3、首先应在科室内认真核对事情经过,分析事发原因,接受教训,并制定整改措施。 4、投诉受理时限:护理部所受理的口头投诉,应马上
一、凡是在门诊医疗护理工作中,由于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技术水平及护理人员自身等因素发生的护理工作缺陷,引起患者或家属的不满,并以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反映到门诊部主任,总护士长及其他部门的意见,均为患者投诉。 二、安抚投诉者。门诊部主任,总护士长应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耐心解释,并安抚投诉者。 三、首先应在科室内部认真核对事情经过,分析事发原因,接受教育,并制定整改措施。 四、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提出
伴随着卫生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广大患者维权意识的显著 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的要求日益提高,因此,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既能提高患者对疾病诊疗全过程及其风险性的认识,减少医患之间因医疗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同时,又能增强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适应新形势,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广大
一、考评范围 全院从事医疗服务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二、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为目标,调动和保护广大职工参与医院改革的积极性,建设高效率的医院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促进医院党风廉政建设。 二、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院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院务公开的指导、监督和考核评价工作。 三、院务公开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疗服务信息。包括:诊疗科目、科室设置、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
1、医院因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对不能诊治的患者,由经管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批准,并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对方同意后方可转院。 2、住院病人转外地治疗,应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报请院长或主管业务副院长同意,门诊病人需转外地治疗时,由科主任开具诊断证明门诊部盖章后办理手续。急性传染病、精神病,不得转外省、市治疗。 3、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
1、提前10分钟到岗,上班时间统一着门诊服务人员工作服,佩戴工作牌,要求淡妆上岗,做到仪表端庄,衣着整洁;准时上下岗,不串岗、不脱岗、不闲谈。 2、门诊导医人员必须熟悉本院门诊各科就诊情况及常规开展服务项目,经常巡视大厅,引导患者挂号、候诊、检查,正确指导患者就诊。 3、接待患者做到微笑热情、礼貌诚恳、语言亲切、自然稳重,首见首问负责制;主动接待并询问和解答病人及家属的疑问,并向病人介绍医院
一、应急预案 (一)、医疗投诉发生后,科室应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有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科室应先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换着能够接受,投诉处理到此终止。 (三)、主管部门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
1、《首诊负责制度》是执行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度》是对医疗科室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的具体要求。 2.首诊负责制度的核心是:以患者为中心,以抢救生命为重点。 3、医疗科室、医师是执行首诊负责制度的主体。特殊情况下,其他科室、医务人员也有执行首诊负责制度的义务。 4、患者进入医院后,接诊的第一个医疗科室或医师即为首诊科室或首诊医师。 5、对于患有危及生命疾患的就诊患者,首
| 共有 1,920 条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 128 页 当前第 54 页 |